一、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大会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学府小学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学府小学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实行差额选举。
四、学府小学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各级部推荐,校工会充分酝酿在大会代表中产生,报校党委审批。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方能当选;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学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名额暂空缺,不再进行补选。
六、学府小学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音序排列。
七、代表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请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如反对则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如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后面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画“○”。
八、代表所投选票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九、选票一律用钢笔、中性笔或者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十、本次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计票人 2名,由校工会提名,在监票人监督下开展工作。
十一、选举会场设1个投票箱。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各位代表按指定的路线依次投票。投票完毕,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计票人清点票数,监票人向大会报告总票数,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二,计票结果和选举情况,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工会主席宣布。
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校工会依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处理。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常州市武进区学府小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