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50号)和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常教基〔2021〕23号)及市区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为确保学校今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便于家长了解我校课后服务实施方式与举措,特制定本指南。
二、工作目标
学校课后服务以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课后服务,满足家长的合理需求为宗旨。既为学生提供在校完成作业、接受老师精准指导的机会,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精神愉悦、积极向上,健康成长。同时努力满足家长多样需求的接送方式和时间。
三、课程内容及时间
课 后 服 务 安 排 | |||||
时间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15:10-15:40 | 体育活动 | ||||
15:40-16:20 | 作业辅导 | 作业辅导 | 作业辅导 | 作业辅导 | 专设课程 |
16:30-17:25 | 特色课程 | 作业辅导 | 特色课程 | 班级文化课程 | 专设课程 |
放学时间 | 一二年级:17:10-17:15,三四年级:17:20-17:25 | ||||
四、参加对象
学校坚持“家长自愿,学生自主”的原则,本校有课后服务需要的所有学生都可以参加丰富的课后服务课程,发展自己的兴趣,丰富自己的学习体验。学校将结合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申报人数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师资安排
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以本校老师和校外专业机构的资深教师相结合。
首先,全体教师根据自己的专长或爱好,长程策划、设计校内课程,其次,根据师生需求引进校外优质课程,通过评估,甄选使用。
六、服务流程
摸底调查——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师资配备——组建服务班

(1)调査摸底。通过公众号、云上家长会、班会、电话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全班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向学校填报申请。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4)组建服务班。将根据各年级申报人数结合学校实际组建课后服务班。
七、收费事项
课后服务收费将严格按照省市区文件规定执行,学校将收取的课后服务经费按规定使用和发放。
八、安全措施
学校将通过行政巡视,课后服务当班老师负责制,确保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在课后服务结束后由当班老师组织学生排队有序出校门。学校将与家长签署《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